“熊孩子井盖内扔鞭炮被炸飞 从3米外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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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很多网友对熊孩子井盖内爆竹被炸而被列入热弹一事表示关注,希望了解熊孩子井盖内爆竹被炸的经过。 那么,编辑今天也在网上整理了与熊孩子井盖内爆竹被放飞相关的新闻。 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接下来看看。
10月10日,甘肃省某社区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下一幕的惊险场面。 男孩向井盖扔了鞭炮。 结果,井盖突然被炸飞,男孩也被炸飞,从3米外坠毁。
近年来,污水井气体因燃放烟花的爆竹而爆炸的情况屡见不鲜。
年1月,呼和浩特一名9岁男孩将爆竹扔进下水道检查井盖,引起甲烷爆炸。 男孩在爆炸中被抬起10米,受重伤住院。
年1月,在郑州市交通路与永安街的十字路口附近,一名5岁男孩磨枪扔进检查井,引爆检查井内的甲烷气体,造成儿童受伤住院。
年2月,济南市平阴县的4名男孩向下水道检查井盖扔鞭炮,炸毁了3个检查井盖。 一名8岁男孩头部被井盖击中身亡。
年2月,合肥市的一个男孩在玩爆竹时,把点燃的爆竹通过井盖的孔塞进了水渠。 结果,甲烷爆炸,男孩严重烧伤。
年1月,武汉市汉南区4名小学生向污水处理厂的井盖发射烟花爆竹,导致煤气爆炸。 7岁男孩的井盖掉在后脑,头骨多处骨折。
因此,必须注意不要把火柴、烟头等明火扔进下水道,特别是爆竹中。 我们应该特别教育孩子不要丢下它。 不这样做后果会很严重。 熊孩子有时把爆竹扔在这里和那里,有的是为了乐趣,有的是为了恶作剧。 我记得小时候,我们喜欢把它们扔到河里。 甘肃省出身的8岁少年向井盖扔鞭炮。 遗憾的是,井盖也是覆盖沼气池的井盖,悲剧发生了。
既然孩子已经被炸了,井盖的负责人要对侵权负责吗? 必要时,根据只能是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酒店、商场、银行、铁路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群众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履行安全防护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沼气池的管理者或全部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前提是他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通常情况下,井盖已经履行了安全义务。 关于是否应该设置警告标志,强调是污水处理厂的井盖,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扔在内部,否则后果自负。 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太过分了,不符合一般的看法。 因此,我认为通常井盖的管理者或所有人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相反,8岁的孩子炸毁井盖,监护人必须对井盖的全体人员或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父母应该教育熊孩子正确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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