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文:女子遭强奸后残忍报复杀害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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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强奸后,遭到残忍报复杀害犯人,11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故意杀人案。 被告说正因为自己一个月前被死者强奸了,才报复,等着杀害强奸者。
11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51岁女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在法庭上,王某曾被死者陈某强奸,辩称自己所做的是报复。
据说2019年7月16日,王先生来到死者陈先生家,吃饭时将自己平时服用的安眠药放入陈先生的杯子中。 没什么感觉的小陈吃了这个药之后,马上就睡着了。 小王先是用长筒袜掐了小陈的脖子,然后用剪刀割了小陈的生殖器,最后完全掐死了小陈。
据小王说,一个月前,她在小陈家被对方强奸过。 怨恨此事的王某抱着报复的想法,终于做了这样的事。 对于王某的方法,许多网友拍手称快,强奸犯为‘ 没收犯罪工具,很多网民表明法治社会,陈某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这两种不同的看法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当今主流价值观的评价。 陈氏有错没错,但是王氏的行为可以原谅吗? 王某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吗?
律师表示,根据最近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正当防卫应当在非法侵害者实施侵害的过程中给予适当的反击。 王先生于2019年6月被陈先生强奸,7月16日被杀害。 不是在非法入侵者实施侵害的时候给予适当的反击,而是等待报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氏从被害者走向加害者的经历令人哀叹,但从道德上来说,王氏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从法律上来说,王氏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法律不允许。 现在,等待王先生是法律的制裁。 你认为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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