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致32死瓦斯爆炸事故案宣判 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能力建设网
目前,内蒙古32死亡气体爆炸事故的宣告已被列入热搜一事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 大家现在都想知道内蒙古宣布32死亡气体爆炸事故事件的具体经过。 那么,编辑今天也在网上整理了与宣布32死亡气体爆炸事故事件有关的新闻。 如果有兴趣的话,还可以再往下看哦。
同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阿尔科沁旗人民法院、林西县人民法院、库什滕旗人民法院、卡拉科沁旗人民法院分别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企业12·; 3与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相关的9起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对事故单位22名负责人和10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企业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
经法院审理,从2008年3月开始,宝马煤矿长期、长距离、大范围、大规模越境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累计越境开采煤炭资源总量4061972吨,总价值102036.72万元。 宝马煤矿在越境区域内铤而走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最终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宝马煤矿及其母公司宝马煤炭物资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对事故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赤峰监察分署等相关部门部分工作人员未任职,严重缺乏日常监管,发现宝马煤矿长期存在的越境违法开采问题,未能有效制止,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另外,宝马煤矿部分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煤矿地下的风评记录,阻碍事故调查,相关部门部分国家公务员还存在受贿、行贿、挪用公款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2·; 3事故发生后,部分被告人赶到现场积极组织和参加事故应急预案,自动翻案,如实供述其罪,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宝马煤矿和宝马煤炭物资企业的部分管理人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将受到重罚。
据此,法院对邱则田等10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判处13年至5年6个月有期徒刑。 对赵海生等7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4年6个月至3年徒刑,其中2人缓刑。 对高启柱等4人因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4年6个月至3年徒刑。 以帮助吕虎销毁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 对鲍青春等10名国家公务员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15年至1年9个月有期徒刑。 大多数被告人又被判处金刑。
判决后,大部分被告人在法庭认罪,悔罪。
免责声明:央广时代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文芳阁员工自曝被HR抬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