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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

2019年4月,施某东、施某华在义乌以"虚拟养鱼"项目为幌子,向公众吸收资金。投资人只需投入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资金认养虚拟鱼,每日购买"饲料"喂养,出售后即可获得8%至15%的高额月收益,发展下线还能获取分红。

方女士等30余人先后参与该项目,共投入432万余元。起初投资人能正常提现,但2019年底平台提现通道关闭,幕后操盘手将数据转入"未来矿场"等新项目继续运作。2020年10月,平台虚拟币价格暴跌,投资人遭受巨额损失。

2021年7月,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7月,施某华、施某东被抓获归案。经查,两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5亿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306万元。检察机关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案例警示】

警惕高息诱惑,理性判断投资真实性 8%-15%的月收益明显违背市场规律,正规投资不可能承诺如此高额固定收益。任何以"高回报、零风险"为噱头的项目都应高度警惕。

核实项目资质,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该项目无实际产业支撑,依赖"借新还旧"维持,本质是典型的非法集资。投资前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项目合法性,拒绝参与通过拉人头、层级返利模式吸收资金的活动。

 

标题: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丨“虚拟养鱼”原来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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